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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自行車的危險行為

一、禁止雙載

自行車為什麼會能夠平穩行駛,主要是人與車的重心一致,不 當的雙載會使重心位移,影響車的穩定及轉向操作。

2.禁止單手或放手騎乘

腳踏自行車要能維持平穩行駛,完全是依靠騎乘者的操控,除了進行轉 向或減速需要打手勢外,不可用單手及放開雙手騎乘或行駛中同時聽講 電話。



3.禁止併排騎乘

在道路上併排騎乘,容易被 經過的汽車擦撞而跌倒。



4.禁止道路上競駛

腳踏自行車競駛、追逐時,若 競駛領先的人習慣回頭看落後 的人,而不能注意到前面的狀 況,會很容易發生事故。



5.禁止道路蛇行/超車

在快車道上蛇行/ 超車,如 果後方來車未注意而開過來 時,容易被撞傾倒。



6.禁止依附於汽車騎乘

依附於汽機車容易造成與汽 機車互相碰撞而摔倒,且當車 速越快時更加危險,有汽車在 十字路口轉彎時,腳踏車會因 離心力過大而容易衝往對向車 道。



7.禁止雨天撐傘騎車

下雨天撐傘騎乘時,不但會影 響操作的穩定性及視線,當遇 到陣風受到驚慌,很容易傾倒 。所以颳風大雨時,最好不要 騎乘,若非不得已,以牽著行 走比較安全。

8.禁止騎乘時牽寵物

騎車牽寵物很危險,當寵物 突然奔跑或追逐其他動物時 ,會牽動或拉倒,而發生交 通事故。



9.禁止未裝備照明設施

夜間騎乘或視線較差的路段,記 得要裝置照明燈,衣服、安全帽 或車輪的檔泥板上附加反光材料 。若配有反光裝置,必須擦拭乾 淨,使其發揮功能。



10.禁止巷內衝出易撞他人

從巷內騎乘腳踏自行車衝 出巷口,若是車速過快加 上死角的關係,很容易撞 到他人。



資料來源:臺北市腳踏自行車安全騎乘手冊三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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